怒江: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 为担当干事者撑腰鼓劲

2026-02-02 15:36:18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作者:通讯员 杨秀成

近年来,怒江州纪检监察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作为保护干部积极性、营造干事创业氛围的常态化抓手,严格遵循“应澄清尽澄清”原则,对核查认定为失实检举控告且对党员干部权益造成明显损害的,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为受到不实举报侵扰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

召开澄清正名会是怒江州纪委监委分类消除影响、多元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中的一种方式。为规范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该州纪委监委制定《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澄清工作程序指引》,对澄清情形、澄清方式、审批权限和操作流程等进行规范,按照“谁核实谁澄清”原则,建立由信访部门牵头统筹,承办部门具体落实,案件审理、党风政风、宣传等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的问题、不同的澄清对象,综合研判分析不实举报影响范围、程度,在征求本人意愿情况下,灵活运用会议、通报、当面、书面等形式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

为防止“一澄了之”,该州纪委监委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澄清正名始终,向澄清对象送达澄清正名函、通报核查情况后,及时与澄清对象开展谈心谈话,与澄清对象一同分析出现信访举报的原因、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针对性进行提醒和帮助,鼓励引导澄清对象正确看待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干劲“再出发”。2025年以来,怒江州纪委监委共为13名干部、2个党组织澄清正名,有效消除不良影响,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澄清正名工作不仅是为某个党员干部和单位消除不良影响,更是构建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制度保障。”怒江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工作流程,着力构建常态长效澄清正名机制,坚持把从严监督与鼓励担当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责编:姬杨  二审:马恩勋  三审:马恩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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