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强云主任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怒江州委领导下,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推怒江“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怒江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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