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怒江州委关于制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未来5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和主要目标任务,符合怒江实际、顺应人民意愿,是怒江各族人民的共同行动纲领。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州上下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和“开创发展新局面”这个总纲,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目标和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锚定乡村全面振兴践行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样板区、高山峡谷旅游胜地、绿色能源基地、沿边对外开放新节点建设,全力推动“十五五”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建设落地实施,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怒江实践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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