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草果产业发展条例(草案)》

2026-01-22 14:37:35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作者:熊羽 刘江 张旭

1月22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草果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这也意味着怒江草果产业发展迈向了以法治为根本保障、促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新进程。

草果产业是怒江州推进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增收的核心支柱产业。截至目前,全州草果种植面积达111.4万亩,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草果种植区和核心主产区。2025年全州草果产业综合产值达30.05亿元,惠及16.83万群众,人均增收4560元以上。但草果产业发展过程中还面临标准化程度低、要素协同不足、监管服务不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增大等诸多短板和系统性问题,这些现实问题亟需以法治手段推动解决。

2025年3月,草果产业发展条例制定工作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这是回应群众期盼、破解产业难题的关键举措。在州委的统筹领导下,在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立法工作协调会,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部门,共同推动条例制定工作。州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专题听取立法工作情况汇报,与州人大有关专委会、立法工作专班就条例的总体思路、框架结构等方向性、基础性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确保条例既符合上位法规定,又贴合怒江实际、彰显民族特色,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条例(草案)》不分章节,共二十八条。主要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部门、乡镇(街道)职责等方面,明确总体要求、细化具体责任。从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强草果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保障草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草果精深加工和培育龙头企业等方面明确全链条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聚焦市场、金融、科技、人才、品牌“五个赋能”,从健全市场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建强创新平台、开发产业人才、打造特色品牌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的措施,同时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草果产业发展条例的制定是发挥民族立法引领推动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的探索实践。《条例(草案)》经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后,将依照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怒江州人大民族和外事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胡玉妞介绍,《条例(草案)》正式颁布施行以后,将从法治层面有效推动全州贯彻落实省委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和州委因地制宜念好“山水经”、打好“生态牌”、做好“边文章”部署要求,为怒江州加快推动草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同时,也将为草果产业进一步释放生态红利、资源红利与政策红利,持续带动各族群众稳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责编:杨晓明  二审:马恩勋  三审:马恩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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