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税务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商务局关于延续开展怒江州“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有关规定,现将怒江州“有奖发票”活动定期摇奖(第七期)事宜通告如下:
一、摇奖时间
202 6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 ) 19 : 30 。
开奖参与方式
第七期定期摇奖活动将从符合《通告》规定的,自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怒江有奖发票活动”公众号成功录入发票摇奖系统,并经核验通过的发票中随机抽取,届时将通过 “怒江融媒”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号进行现场网络直播,广大群众可实时观看开奖活动现场,并通过“怒江有奖发票活动”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中奖信息。
三、现场开奖地点
怒江州融媒体中心二楼演播厅。
四、奖项设置
定期摇奖活动设置四个奖项,其中:特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0元(税前,下同);一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100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三等奖24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五、摇奖方式 第七期定期摇奖活动将在怒江州公证处的监督下,通过网络直播从符合规定的发票中随机抽取中奖发票。定期摇奖结果将于摇奖结束后现场公布,同时在“怒江有奖发票活动”、“怒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对外公布,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信息向中奖者推送中奖消息,敬请关注。
六、兑奖事宜
(一)兑奖方式
中奖者需在摇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怒江有奖发票活动”微信公众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银行卡号等资料进行线上兑奖,逾期未进行线上兑奖或资料上传错误未补正视为自动放弃。
(二)兑奖时间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开奖后5个工作日)。
奖金将于兑奖时间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转账兑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1.经税务部门鉴定为虚假发票或为参与活动恶意取得发票的;
2.已经被商户进行红冲、作废处理的发票;
3.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4.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5.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未兑付奖金将自动累计进入下一轮有奖发票奖金池。
(四)代扣代缴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奖金兑付机构代扣代缴。
(五)温馨提示
因兑奖时需上传发票信息,请消费者注意保留发票。开票时使用本人身份证上的真实姓名开具,避免因发票抬头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导致兑奖信息无法通过。
七、其他事项
(一)怒江州“有奖发票”活动相关规定,以《通告》为准。
(二)本次怒江州“有奖发票”定期摇奖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税务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商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税务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商务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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