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文明行为倡议书

2025-03-05 11:54:34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全州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最美丽的风景线。2024年1月1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把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为进一步营造更加文明、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特向全州广大城乡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礼仪的践行者

1.文明用语: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不恶语相向。

2.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友善待人,主动帮助有需要的人,展现社会温度。

3.遵守秩序:在公共场所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拥挤,维护公共秩序。

二、做公共环境的守护者

1.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主动参与垃圾分类,保持环境整洁。

2.保护公物: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涂鸦、破坏,共同维护公共财产。

3.绿色生活:节约资源,减少浪费,践行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

1.遵守交规: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驾车时礼让行人,文明出行。

2.有序停车:不乱停乱放车辆,遵守停车秩序,维护交通畅通。

3.文明乘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展现人文关怀。

四、做文明网络的维护者

1.理性发声:不传播虚假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网络清朗空间。

2.尊重隐私:不恶意攻击他人,不侵犯他人隐私,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3.传播正能量:积极转发有益信息,弘扬社会正气,维护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五、做文明社区的共建者

1.邻里和睦:邻里之间互帮互助,营造和谐友善的社区氛围。

2.爱护公共空间:不在楼道堆放杂物,保持公共通道畅通,维护社区环境整洁。

3.减少噪音:避免在休息时间制造噪音,尊重他人生活权益。

六、做文明新风的推动者

1.婚事新办:不干涉婚姻自由,不索取高价彩礼,不为婚姻设置不合理条件,抵制大摆宴席、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等行为。

2.文明殡葬:厚养薄葬,践行绿色生态殡葬方式,不大操大办、不违规安葬、不噪声扰民。

3.勤俭持家:树立正确的财富观、科学的积累观、理性的消费观,勤俭节约、重视储蓄,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不过度消费。

一言一行塑形象,一举一动显文明。居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从点滴做起,从你我做起,倡导文明理念、践行文明行为,齐心共建文明美丽新怒江。

中共怒江州委宣传部

中共怒江州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责编:李畅  二审:马恩勋  三审:马恩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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