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家庭日常用药储备的种类和数量都有增加,这也导致部分药品未及时使用变成过期失效药,容易被大家随意丢弃,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有可能产生过期药品重新包装再转卖的危害。2024年以前,怒江没有过期药品的定点回收点,针对该现象,州政协委员杨帆在政协怒江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提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提案后,立即与委员对接,及时回复提案,认真制定落实方案并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推动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置工作。
“我们一直都在提供回收过期药品的服务。”近日,在一心堂六库山水蓝岸连锁二店内,“家庭过期药回收箱”几个字显得格外引人瞩目,不少市民拿着过期药品在回收箱前进行登记,登记后还可领取代金券。大家对推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这一做法表示很满意,这是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该提案带来的变化。
“我家有很多过期药,然后也不知道咋个处理,平时也就那样丢了,听说一心堂药店有回收过期药品,我今天就拿过来几盒试试,还给了一些代金券。”市民杨素娥说。
如何处理过期药品?能不能像普通生活垃圾一样丢进垃圾桶?成为了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难点,作为政协委员的杨帆,第一时间提交了提案。
“其实更希望是让我们的民众注意到家庭过期药品的这个问题,提升自己的意识。其次是让我们的有关普陀门也重视到这个问题,来帮助我们的民众解决过期药没有地方扔,不知道扔到哪里的这样一个问题。”州政协委员杨帆说。
家庭过期药品的规范处置,事关百姓身心健康,事关生态环境保护。在收到提案后,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从群众安全用药和环境保护的角度,积极联系协调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生态环境局,分析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并对提案进行及时回复。
“通过制定《怒江州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规范处置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市场监管部门指导药品经营企业设置‘家庭过期药回收箱’,采取赠送代金券的方式,鼓励群众主动送交家庭过期药品,进行造册登记汇集保存;卫健委组织医疗机构设置覆盖城乡的‘家庭过期药回收箱’,详细记录信息,实行‘三有’(有专人负责、有管理能力、有安全措施)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物业公司在居民小区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垃圾分类投放。”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祝光义说。
经过多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全州共设置了57个家庭过期药回收点(其中:药品零售企业16个点、各级医疗机构41个点),基本覆盖州县(市)政府驻地及较大乡镇(街道)。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回收266类近7000余个品规的过期药品进行造册登记和集中管理,这也让2024年怒江州药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公众满意度达88.34%,比2022年提高8.99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二。
“通过提案办理,提高了公众安全用药和环境保护意识,促进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增强了群众用药安全和环境友好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祝光义表示,下一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工作,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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