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6年9月底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成立到2022年先后共召开第一届至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1980年12月,成立县人大常委会以来,贡山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感恩奋进,真抓实干,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贡山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了强大的制度力量。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贡山实践
县十六届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以来,始终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贡山“一次批示、一次会见、一次回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四个机关”定位,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贡山贡献人大力量。
(一)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在坚持党的领导中答好“忠诚卷”。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指导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基本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人大工作中注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先后制定了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50次,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坚决落实县委交办的挂联帮扶、控辍保学、河长制督察、耕地流出整改督导、特色小镇建设等工作安排,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县委同心、与人民同声、与大局同向。
(二)紧紧围绕“两个中心”,在服务全县大局中答好“发展卷”。一是坚持以全县工作大局为中心。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县委“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在县委领导下,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工作任务、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组合拳,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确保与县委工作同频共振。共组织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3次、主任会议50次、常委会会议20次,组织开展代表视察10次、执法检查10次、专题调研10次、专题询问2次、工作评议2次、专项督察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9项,作出决议决定23项。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教育、医疗、就业等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问题,对县民政局、县医保局近三年工作进行工作评议,对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紧盯民生实事项目,2024年在全州率先实施县乡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制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将民主贯彻于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全过程,从“为民做主”变“由民做主”,努力实现代表履职、人大监督、政府治理、社会参与、群众自治五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推动各项民生实事落地生根。
(三)健全完善“三个机制”,在发挥代表作用中答好“民主卷”。一是完善学习培训机制。采取初任培训、专题培训、代表履职交流,以及省内培训与省外培训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持续在代表学习培训活动上下功夫。组织100余人次代表赴省内外参加省、州人大常委会履职培训班。二是完善代表活动机制。新建1个代表之家、提升改造5个代表工作站、31个代表联络室,将447名各级人大代表并入就近的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实现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室)全员化。制定《贡山县人大代表家(站、室)接待选民意见、建议和批评办理办法(试行)》,站室接待选民和群众420余人次,收集到意见建议138条,现场办复68条,转交有关部门办理22条,活动阵地成为联系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制定《贡山县人大常委会县乡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办法》《贡山县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29名人大代表向选民开展述职活动,参加评议选民570余名,切实保障选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做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人大代表进“家、站、室”开展活动,扎实开展好代表述职评议。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学习培训,创新代表活动内容。持续推动代表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在管好用好上下功夫。三是完善建议督办机制。抓实代表建议交办、催办、督办三个环节,持续强化牵头督办、领办机制,定期听取办理、办复报告,督促续办续复工作,制定《贡山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贡山县人大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贡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及时将贡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至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450件,每年确定5件作为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建议,切实在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上下功夫,确保建议办理提质增效。截至目前,代表意见、建议办结并答复中A、B类211件,占65.33%。
(四)正确行使“四项职权”,在履行法定职责中答好“履职卷”。一是依法行使立法权。将县委最关注、群众最期盼、改革最需要、条件最成熟的项目纳入立法规划。适时开展地方性法规修订清理、立法项目申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对《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保护管理条例》与上位法和新时代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不一致、不适应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提出修订意见建议37处。二是依法行使监督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法定事项开展监督,持续加强对监委监察、法院立案诉讼服务、检察院控诉案件工作情况等的监督。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10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三是依法行使决定权。把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列入重大事项范围,依法及时作出符合党的主张、体现人民意志、切合贡山实际的决议、决定。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预算、指标调整方案、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批准决算;通过确定县树县花的决定。四是依法行使任免权。严格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投票表决、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任免程序,确保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任免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7人次。
(五)着力强化“五个建设”,在加强自身建设中答好“作风卷”。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学习机制,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著作选读》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持续跟进学习,并将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主任会议议题持续加强学习,人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二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持续规范优化工作流程,研究形成制度新立、修改、废止3个项目化清单,确定新立35项、修订35项、拟废止1项,明确时间节点和上会程序,形成制度立改废时间表,出台《贡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贡山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实施办法》等70余项管根本利长远的工作制度,全面提高机关整体效能和工作水平。三是强化对外宣传建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强化对人大宣传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深化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学习研究,“贡山人大”微信公众号成为宣传人大制度、讲好人大故事的主要平台,发布各类简报、文章、相关条例100余篇,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四是强化能力提升建设。举办代表及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人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增强工作本领,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切身提升履职能力。五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清廉贡山”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要求完成人大系统机构改革,深化拓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带头践行“三法三化”,推动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持续加强与乡(镇)主席团的工作联系,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二、新时代人大工作贡山实践经验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来看,人大工作的性质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行使国家权力。近年来,贡山县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把党的领导放在第一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同时,党委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县委主要领导连续多年深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指导,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必须坚持服务中心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不同时期的重大战略、重大部署、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以及省委、州委工作要求,都是人大工作要牢牢把握、全力服务的大局,也是谋划和推进代表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近年来,贡山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大工作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县委“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聚力提升监督质效,用实干诠释人大担当。
(三)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十六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认真履行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的法定职责,有力维护了宪法尊严和权威,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
(四)必须坚持突出人民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践行“主体是代表、力量在代表、活力靠代表”理念,坚持平台向代表聚合、工作向代表聚集、服务向代表聚能、镜头向代表聚焦,坚持守正创新和推深做实并举,努力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为贡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五)必须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实践证明,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有力措施推进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同步提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县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制度建设,多措并举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建议
(一)持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对人民代表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不够,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人大意识还比较缺乏,社会各个层面对人大性质、地位、职权和作用认识还比较模糊。建议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治的宣传工作,把制度列入党委政府宣传工作中,使人大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持续加强人大干部履职能力培训。人大代表唯有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教育引导,才能切实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建议加强突出宪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政策衔接方面的学习,同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履职培训,邀请优秀人大代表结合实例从如何走访选民、收集民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怎样审议政府工作、监督政府工作等方面作深入的讲解分析,让代表们逐渐掌握履职的系统方法和技巧。
(三)持续加强对民族立法工作指导。由于人才队伍缺乏和体制机制不健全,导致我县民族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存在立法项目储备少,立法队伍建设薄弱、立法质量不够高,重立法、轻落实等问题和不足,民族立法工作任重道远。建议进一步加大民族立法工作培训、指导力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立法质量,助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持续加强对人大代表正向激励。在既有激励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守正创新,激发州县乡代表的主体意识。建议采取多种措施增强人大代表的社会辨识度,让代表感知自己的身份,增加履职的自觉性;创新正向激励机制,对履职先进者给予精神鼓励和荣誉嘉奖,向社会宣传其履职事迹,树立履职典型,鼓励先进促进后进。
(五)持续推动“数字人大”建设。让人民在各个环节都能参与到人大工作,才能走好新时代的赶考之路。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建议积极探索“数字人大”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人大工作的融合,通过学习先进典型、借鉴优秀经验等方式,结合地方实情,创新板块设计,让群众的意见建议能够第一时间传达到代表手中,真正实现“人民吹哨、代表报道”,使人民群众通过“全天候联系”实现“全过程参与”。
(来源:怒江州人大常委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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