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贡,傈僳族、怒族民族文化历史悠久,内容丰富,蕴涵着少数民族独有的精神价值、思维理念和创造力。挖掘、保护、传承好民族文化,对于筑牢文化自信,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推动民族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长期以来,福贡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崔欢月为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和民族文艺不懈努力,做出了大量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新时代文艺工作者和人大代表的责任与担当。
2005年,对民族文化无限热爱的崔欢月成为了县文化馆的一名工作人员。从小耳濡目染,对傈僳族的传统文化有着深入了解和深厚情感的她,对这份工作充满了热情,不辞辛劳跑遍福贡的村村寨寨,主动收集整理并组织排演傈僳族传统歌、舞、乐,积极抢救和保护了一批优秀的傈僳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是福贡土生土长的傈僳族人,老家腊竹底村是全县有名的傈僳族‘歌舞之乡’,历来有着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从小我就听着村里的老人吟唱民间传统调子‘优益’‘阿秀’‘木刮’,悠扬婉转的歌声伴随着我成长,也在我心底埋下了一颗传承好民族文化的种子。”崔欢月自豪的说。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坚定文化自信,对于我们文化系统工作者不断推动民族文化事业的建设、建设文化强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崔欢月告诉记者。
民族文化的传承首先就要从老物件的保护开始。傈僳族、怒族都是直过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每一个老物件背后都有一个个难忘的故事,点点滴滴都承载起民族的发展与变迁。十余年来,崔欢月从全州各地收集了傈僳族、怒族老物件1000余件,种类涵盖生产生活用具、民族传统服饰、民族乐器等,并通过自筹、贷款的方式在自家院里搭建起200多平方米的民俗文化展厅。同时,招揽了一批非遗传承人现身传教,让傈僳族民俗文化、民族歌舞、民族乐器制作等非遗手工技艺在这里有了活态传承的舞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历时千年的结晶,我们应该大力推广,让更多民众了解认识这些‘活化石’。”崔欢月这样说也这样做。2006年,她作曲并演唱的《怒族酒歌》获得云南省首届酒歌大赛金奖歌曲;2008年参与国家级非遗项目《傈僳民歌》田野调查、收集整理以及担任歌词汉语翻译;自2010年起,相继完成了傈僳族婚恋诗歌四大调的收集整理;2014年为福贡民歌专辑《石月放歌2》作词作曲;2017年担任《福贡县2017年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怒族“达比亚”舞》画册总策划、编辑;2018年担任非遗项目《福贡县傈僳族、怒族非遗传统舞蹈教学(一)》光碟副总监,担任非遗项目《达比亚制作、弹奏培训画册》副主编;2019年担任行业扶贫影视专题片《怒族山寨的春色》策划、指导专家;2022年组建“傈僳花花冉”文化传习队,拍摄制作了8首傈僳族传统舞蹈教材视频,带着民族文化走进乡村、步入校园、登上省内外的舞台,不遗余力将民族文化传承、弘扬。
十几年如一日,崔欢月始终怀揣着对民族文化浓烈而炽热的情怀,发动家人、朋友一起传承民族文化,带动村民用非遗技能增收创富,倾尽所有为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贡献力量,一如既往地奔走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发展和繁荣的路上。她不仅是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忠诚守护者,更是民族文化的坚定传承者和积极践行者。
“在去年的履职当中提了一些建议,其中的一项是县级非遗传承人的补助金问题,提了以后,得到了解决,我心里很高兴,很满意。今年将要关注的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群众文化工作队伍从县级、乡级,到村一级的配齐配强问题,另外一个是民生问题,群众的生产生活道路以及出行道路的修缮、扩建问题。”崔欢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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