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乃为官从政之要,关乎发展全局与民生福祉。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当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错误的政绩观往往有多种表现。有的干部热衷于搞“形象工程”,大张旗鼓地建设一些华而不实的项目,只为追求表面上的“光鲜亮丽”,却不顾实际效用和民众需求。比如,某些地方耗费巨资打造的豪华广场,看似壮观,但周边居民却未能从中获得真正实惠的服务,反而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还有的干部片面追求经济指标的快速增长,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引进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导致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地的可持续发展。这种短视的行为,虽可能在短期内带来一些数据上的“好看”,但从长远来看,却给当地生态和民众生活埋下了隐患。
正确的政绩观,首先要明确为谁而树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清晰地指明了政绩应为人民而树。干部的职责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真正的政绩,应是能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成果。例如,一些地方干部致力于改善当地的教育条件,加大对学校的建设投入,提升教育质量,让更多的孩子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或者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改革,完善基层医疗设施,让群众看病更便捷、更实惠。这些举措,都是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为人民群众谋福祉,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政绩。
践行正确政绩观,还需注意诸多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不能违背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盲目决策、蛮干硬干。比如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地理环境、人口规模、产业布局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而不是一味地追求高大上的设计而忽视实际情况。要具备长远的眼光,不能仅仅着眼于眼前的利益。要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人才的培养、产业的升级等方面的长期投入,为地区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不能仅仅以经济指标论英雄,要综合考虑生态环境、社会民生、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引导干部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政绩观。
总之,政绩观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干部的初心与担当。我们要坚决防止政绩观“跑偏”,树牢正确的政绩观“风向标”,让干部们在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政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新时代的征程中不断书写让人民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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