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如何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是我们每位司法工作人员的初心和责任,无论是在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还是在司法行政岗位上的干警,我们内心始终充满使命感和追求感。
如何在工作中实践初心与使命,彰显新时代法院干警新作为是我们思考的方向。需要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身边事”,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立案服务、应用智慧服务,电子送达、在线解纷、巡回法庭等便民服务水平,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持之以恒抓好司法为民工作,破难题、克难关,多措并举打好司法为民“组合拳”,用高质量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贡山县人民法院常态化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拉近群众、法律与法院的距离,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
巡回法庭进家门,家事审判解纠纷。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快速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实现诉源治理。贡山县人民法院丙中洛法庭走进丙中洛镇秋那桶村以“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度,实现了情与法的有效融合。
“巡回法庭+”,当好群众“解忧人”。在收到该案件后,一方面考虑到涉及家庭矛盾且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本地独龙族,另一方面独龙江乡地处偏远又正值雨季,当事人出行存在安全隐患。为唤起双方的家庭感情联系,争取协调化解,将案件的矛盾及时化小化了,于是贡山县人民法院选择“巡回法庭+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该矛盾纠纷。
巡回审判+上门回访绘就司法服务新“枫”景。贡山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工作团队和丙中洛人民法庭回访巡回审结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及时化解了离婚后“探望权”受阻的矛盾纠纷。贡山县人民法院除了对家事案件进行定期回访外,还开展执行回访及罚金刑案件判后回访,督促相关当事人主动履行,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彰显了人文关怀。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上门回访”,法官迈出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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