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28 | X3YN202406050054 | 怒江州兰坪县沘江河两岸的打沙制砖厂、小作坊占用河道并随意倾倒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污染。 | 怒江州 | 大气,水,噪音 | 1.兰坪县沘江河沿岸有9家砂石料加工、机械制砖、个体工商户及小作坊制砖制砂企业,均办理营业执照。现场核实兰坪县沘江河沿岸存在的9家制砖制砂企业存在河岸附近存放物料及成品杂乱问题。2024年5月29日,兰坪县林草部门对兰坪天峰工贸有限公司立案查处。2.兰坪县沘江河沿岸存有9家制砖制砂企业存在粉尘、扬尘等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减震降噪等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日常生产过程中的确存在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基本属实 | 1.推动沘江河沿岸“散乱污”的砂石料加工、机械制砖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小作坊排查整治工作,对纳入“散乱污”企业清单建档立卡、实施整治。2.依据企业和所在地具体情况分别采取搬迁改造提升、原地改造提升和关停取缔等整治措施分类处置,消除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3.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等措施,巩固“散乱污”整治工作成果。 | 1.与云南15个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工作协同推进。兰坪县人民政府将制砖制砂厂选址纳入金顶街道金凤村委会、金顶街道箐门村委会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企业安置用地选址和村庄规划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地方案的编制。2.针对性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于2024年12月31前完成制砖制砂企业的关闭、拆迁工作,彻底解决兰坪县制砖制砂企业“散乱污”问题。3.2024年6月2日,对9家涉事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定期检修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责编:姬杨 二审:马恩勋 三审:马恩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