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87 | D3YN202406020044 | 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重阳社区恒源商贸城B栋1、2、3单元一楼有几家经营调料的商铺,舂辣椒的机器噪音扰民。 | 怒江州 | 噪音 | 经现场核查,恒源商贸城B栋1、2、3单元一楼经营调料的商铺共6家,其中3家商铺安有舂辣椒的机器。舂辣椒机器在运行过程中,确实有噪声影响,情况属实。 | 属实 | 做到措施到位,影响消除,并且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 1.安有舂辣椒机器的3家商铺已于2024年6月5日上午8:00前将舂辣椒的机器移装至恒源商贸城地下室,并承诺经营过程中只在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两个时段进行辣椒加工作业。 2.开展走访调查,对周边住户、商铺开展走访,倾听群众诉求。 | 已办结 | 无 |
88 | X3YN202406020034 | 怒江州福贡县亚目河三级水电站建设在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月亮山景区范围内,装机容量4.96万千瓦。按照国家小水电清理整改文件要求,该水电站应于2020年底拆除,但当地以调代退破坏生态,至今仍在运行。 | 怒江州 | 生态 | 1.亚目河三级电站依法办理相关部门审批和验收手续,经发改部门核定装机容量为4.96万千瓦。2018年10月,云南省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关于怒江再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福贡分公司亚目河三级电站选址重新查询结果的复函》,(云遗产办函〔2018〕206号):1#取水坝、2#取水坝、3#取水坝位于三江并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月亮山景区的一般景区范围,厂区枢纽及前池不在三江并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月亮山景区范围。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亚目河三级水电站未涉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文件明确要求退出情况,为整改保留类电站,且已编制《怒江州福贡县整改类电站“一站一策”方案》,并完成增设生态流量监控监测设施、建立健全生态运行管理制度等问题整改。 2.经查,项目选址方案符合《云南省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改(2005-2020)》《三江并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月亮山片区总体规划(2005-2020)》规划,且福贡县境内的三江并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现规划范围与整合优化后的规划范围一致,未涉及调入、调出及整合等情形。接件后,福贡县组织人员通过无人机航拍对亚目河三级水电站范围生态环境进行查看,未发现破坏生态的情况。 | 不属实 | 无 | 经现场核查,亚目河三级水电站手续齐全、合法,不存在以调代退破坏生态的情况,不涉及相关问题整改。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