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州新闻专业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5-22 21:15:29 浏览:{{ hits }} 来源:中共怒江州委宣传部

各县(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融媒体中心:

根据《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便签〔2024〕47号)要求,2024年全州新闻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为做好年度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

经我州各级党委编制部门批准,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直接从事新闻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资格要求

(一)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云南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当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职改办〔2008〕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人员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并达到本行业要求。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8号)及《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云新出〔2023〕12号)规定执行。

(四)新闻单位中已取得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转评新闻专业相应职称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立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对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申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按下列顺序制作目录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评审材料如下: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右上角处须贴蓝底本人证件照片)。请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评审表》中的“填表说明”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用人单位须在《评审表》“表十二 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未按规定填报的不予受理。

2.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申报人签名手写压手印)、2024年新闻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公示情况报告(附个人申报评审材料公示照片)、廉洁自律意见、推荐单位承诺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学位证书(多个学历的应提供多个学历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

7.聘任现职称以来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8.《新闻记者证》复印件。

9.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持继续教育证书申报职称,凡无正当理由年度继续教育未达到规定学时,且专业科目学时少于总学时三分之二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定新闻专业职称。

10.履现职期间的新闻类代表作品(业绩成果)及获奖作品证书。代表作品要求提供申报相应职称资格所规定的篇目数,获奖证书及公开发表的代表作品要求提供复印件(包括报刊图书的刊号、封面、目录页)。广播电视新闻从业人员的代表作品,在提供纸质文稿的同时,应提供已播出音视频光碟或播出电视画面截屏。

以上材料:第1项《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统一使用A3纸打印双面对折中线单独装订成册)一式2份,表格可从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怒江大峡谷网公告栏下载;第2至10项须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罗列顺序装订成册(按简易书籍式样制作)一式2份。不按要求装订,将退回重新装订。

11.申报人电子证件照要求为蓝底,格式为JPG,宽高比例大小为4:5,文件大小200KB-1M,图片分辨率大小最低480px*600px,最高960px*1200px,清晰度300DPl,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刻录光盘)。

12.《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题要》(附件2)报送纸质版30份和电子版1份(刻录光盘),提供评审委员会评审使用。《2024年度资格评议、评审名册》(附件3)报送纸质版(用A3纸打印)和电子版(刻录光盘)各1份,按单位进行汇总。《送评材料一览表》(附件4)贴于申报材料资料袋封面。未按规定上报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新闻记者证、获奖情况、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须在《评审表》(表十七)“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记者(编辑)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三)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并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新闻记者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聘用合同、获奖情况、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申报评审材料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四)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人员政治素质、申报基本条件、工作实绩、推荐程序进行审查把关,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并对审核情况负责。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州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干部科审核。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评审材料请于2024年8月10日前报送到州委宣传部,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评审材料须由各单位指派专人统一报送。申报人员个人报送的不予受理。相关表格由州、县(市)委宣传部负责提供,也可从怒江大峡谷网站公告栏内下载。

(二)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评审材料只清退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他材料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个人材料的备份。

联系人及电话:杨秀梅,0886-3990855;张玲,0886-3990853

地址:州级行政中心A317、A315室(州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干部科)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题要》

3.《2024年度职称评审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4.《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袋封面)

5.《怒江州新闻专业职称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书》

6.《怒江州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

中共怒江州委宣传部

2024年5月22日

责编: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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