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怒江州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全面分析我州查办的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件,明确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监管、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村集体“三资”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农业产业项目联农带农益农作用发挥、职业技能培训等5项整治重点,印发了《2024年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专项整治的针对性。
在专项整治调研摸底阶段,州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作用,各派驻机构在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自查、提供5项整治重点涉及的基本情况类、总结报告类及制度依据类资料的基础上,联合各监督检查室通过实地走访、谈心谈话等方式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州纪委监委信访部门、案管部门对2023年以来涉及重点整治的5个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逐条再梳理、再排查、再研判,聚焦整治重点形成问题清单,建立线索处置台账,边查边改边治。
州纪委监委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能整改的督促立行立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明确整改阶段性目标,持续跟踪问效。按照“分类登记、综合研判、调查核实、精准处置”的原则,对上级纪委监委督办交办的问题线索挂牌督办,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移送发现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严肃处置问题线索。
“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是推动问题整改,健全制度机制。”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把当下改与长久治结合起来,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办函等方式,督促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完善制度、防范风险、补齐短板,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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