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泽荷:做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2024-03-11 10:45:56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作者: 杨梦魂 王玉林

徐泽荷(中)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杨梦魂 摄

“各位姐妹们,如果大家在工作或生活上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第一时间找我们寻求帮助,或者拨打电话12338进行权益维护。”3月7日,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州妇女联合会权益科科长徐泽荷来到泸水市团结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妇女同胞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鼓励广大妇女同胞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徐泽荷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始终秉承着“妇女儿童维权没有任何一件事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的理念,突出“妇”字特色、发挥“联”字优势,认真践行“法治宣传、矛盾化解、法律维权、心理关爱、困境帮扶”五位一体工作方法,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妇女儿童普法、维权、关爱、济困、矛盾化解工作,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撑起一片“绿荫”。

“只要有妇女儿童的地方,就有我们的身影。”在徐泽荷看来,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度量衡”。

近年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取得了长足进步,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但现实中一些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拐卖、虐待、家暴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

作为一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者,徐泽荷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徐泽荷清晰地记得,有一天,一名妇女来到了州妇联办公室,自诉其丈夫在家经常酗酒还有家暴行为,自己既要照顾孩子,又要经营店铺,每天奔波忙碌,想通过妇联向丈夫提出离婚。在听完当事人诉求后,徐泽荷立即会同县市、社区工作人员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劝说,并对男方家暴和酗酒行为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普法宣传。在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劝说调解后,最终女方表示愿意再给对方机会。后期经过回访了解到夫妻双方互敬互爱,共同把店铺生意经营得越来越红火。

为了让妇女儿童学会用法律为自己撑起“保护伞”,徐泽荷在统筹谋划好妇联普法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尊法“引领者”、学法“先行者”、守法“捍卫者”、用法“践行者”的示范作用,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组织发动妇联干部职工、巾帼志愿者以妇女儿童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律知识搬进直播间、送进村村寨寨。

“她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诉求,同时释法说理,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当中。”在同事余有萍眼中,徐泽荷不仅是“法治好声音”的传播者,还是一名群众合法权益的忠实守护者。

徐泽荷自接待调处婚姻矛盾纠纷等案件至今,案件调处率达到100%,2022年被州委州政府授予“法治宣传教育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从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能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我感到很开心。”徐泽荷表示,将继续笃行不怠,做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责编:李畅  二审:李小红  三审:邬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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