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号
(2023年10月30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提请:
接受李海曙同志辞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接受杨纹同志辞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经济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李文辉提请,
决定免去:
和政江同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赵虎同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新丽同志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春江同志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根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聂金辉提请:
免去唐兴海同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杨秉钧同志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委员
责编:姬杨 二审:李小红 三审:李小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