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知识100问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管理要求是什么?

2023-06-30 17:05:50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1)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和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2)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有相应的培训、考核资料和记录。在岗从业人员每2年复训一次。

(3)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责编:姬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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