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3月2日电(记者 赵智钦)记者1日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获悉,《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将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加强法治保障,以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公众健康。
该条例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共11章84条,主要规定了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介绍,条例坚持依法立法、开门立法,突出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回应公众诉求,健全长效机制,具有较好的针对性、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此外,条例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体现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的全过程管理理念。
据介绍 ,云南省近年来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全面实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云南省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利用处置率低,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治理基础设施不完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时有发生,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出台实施《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云南省的污染防治管理经验固化到制度层面,正适应了污染治理攻坚的迫切需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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