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08-14 19:06:48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发生本土疫情,部分省(市、自治区)疫情已发生外溢,为保障游客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近期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3天内有西藏、海南、新疆等疫情外溢地区来返怒江州旅居史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核酸检测3天2检,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

二、即日起,所有来返怒江州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怒江州后一律进行“落地检”(即采即走),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因我州隔离房间资源有限,短时间内难以增加符合隔离条件的场所,近7天内有西藏、海南、新疆等旅居史的拟入怒江州人员需提前向目的地县(市)指挥部申请隔离房间。7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以电话等方式向入住酒店、单位或目的地社区(村)进行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请广大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的地(市)、县(区),严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五、州、县(市)之前发布的疫情政策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告为准,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14日


附:各县市指挥部咨询电话:

泸水市  0886—3898977

福贡县  0886—3411508

贡山县  0886—3511979

兰坪县  0886—3211369



责编:李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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