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助推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座谈会

2022-03-03 09:24:35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作者:苏祺玉

2月28日,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助推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座谈会,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强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启动大会精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等方面如何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自觉对标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要求,为助推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建言献策。

会议强调,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是州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书记王宁到怒江州调研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州第九次党代会和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怒江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工作要求,积极履职尽责,迅速行动抓落实,从职责职能出发,主动参与到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中,通过依法履职实效展示人大干部担当作为,为全面推进“两区一胜地”建设,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要按照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要求,从人大职能职责和立法、监督、执法检查层面出发,全面助推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重要安排部署上来,把贯彻落实好“两个条例”作为州人大常委会助推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的主要抓手来抓紧抓好抓实。二要督促、支持和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出台贯彻“两个条例”的实施意见或实施细则,保障“两个条例”在执行过程中更具有操作性,确保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为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提供保障和服务。三要紧紧围绕州委关于开展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开展立法调研,把涉及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列入今后五年的立法规划范围;通过立法和监督手段来推动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四要对“两个条例”的贯彻实施开展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同时对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提供保障。五要强化代表的参与,积极发挥代表参政议政作用,强化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掌握人民群众意愿,把代表日常履职与抓好“两个条例”贯彻执行、政策宣传、参与州委中心工作和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助力社会稳定,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向好发展。

州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娜阿塔、李海曙、和桂莲、红利波、杨建梅、和建华等出席座谈会,州人大有关专委、常委会有关工委(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通讯员:苏祺玉

责编:程玉莲

审核:和彩云

终审:陈洁

责编:李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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