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启动组建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01-26 17:44:27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日报

为进一步深化怒江州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促进可持续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级联社分批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25号)的规划部署,泸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分别简称泸水市联社、兰坪县联社、福贡县联社、贡山县联社)于2022年1月25日分别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组建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名,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为准,下同)的相关议案,形成了相应决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在泸水市联社、兰坪县联社、福贡县联社、贡山县联社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泸水市联社、兰坪县联社、福贡县联社、贡山县联社的全部资产、负债和各项业务以及其他所有权利与义务均由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三、泸水市联社、兰坪县联社、福贡县联社、贡山县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均已授权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负责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开业相关工作,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对泸水市联社、兰坪县联社、福贡县联社、贡山县联社进行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和确认净资产,提出净资产分配方案并处置。

四、泸水市联社、兰坪县联社、福贡县联社、贡山县联社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期间的经营成果归组建后的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五、泸水市联社、兰坪县联社、福贡县联社、贡山县联社原股金处置意见。

为在推进组建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有效维护泸水市联社、兰坪县联社、福贡县联社、贡山县联社社员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公正原则,拟在泸水市联社、兰坪县联社、福贡县联社、贡山县联社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和确认净资产并量化分配(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形成公共积累、资产评估增值等有特定用途净资产)的基础上,对泸水市联社、兰坪县联社、福贡县联社、贡山县联社原社员股金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置:(一)自愿转换为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符合发起人条件并自愿作为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社员,其所持股金按净资产量化分配后的股份数额,在确保合并组建前后原社员享有的净资产权益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因税收等因素造成的影响除外),按照筹建工作小组确定的转换比例转换为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二)自愿转让。不符合发起人条件或者符合发起人条件但不愿作为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社员,可将所持股金按净资产量化分配后的股份数额,按市场化原则,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自行选择或委托筹建工作小组寻找符合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条件并自愿成为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本联社原企业社员及其关联方、原自然人社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进行转让,待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申请获得云南银保监局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三)自愿退股。不符合发起人条件或符合发起人条件但不愿作为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社员,可自愿申请将所持全部股金退股。退股金额按照净资产量化分配后的股份数额和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及政策扶持所形成公共积累、资产评估增值等有特定用途净资产后的所属联社每股净资产计算。待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申请获得云南银保监局批准后,按规定办理退股手续。

(四)清退。采取公告等法律程序后,在筹建工作小组公告的期限内仍不能确认处置意愿的社员(包括但不限于不符合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又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选择股金转让或退股、其他未在规定期限内明确股金处置方式以及无法确认身份的社员),其所持股金按净资产量化分配后的股份数额,在云南银保监局批准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后予以清退。清退金额按自愿退股价格计算,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管理,相关股金不再具有股金属性且不再享有股金分红等权利。今后,相关原社员可凭所属联社股金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退款手续。

六、公告期及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2022 年1月26日起在泸水市联社、兰坪县联社、福贡县联社、贡山县联社各营业网点张贴,公告期60天,并在《怒江日报》公告。

(二)望广大社员相互转告本公告内容,筹建工作小组将视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净资产分配方案、原社员股金处置、征集发起人等相关公告,敬请密切关注,并按照公告的期限办理原股金处置、征集发起人相关手续。

(三)社员如有疑问或意见,可于公告期内持身份证、股金证原件到所属联社和筹建工作小组查阅社员代表大会议案、决议及法律意见书。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联系人:张云红,电话:0886-3630992地址:怒江州泸水市雪山路222号,邮编:673299(二)泸水市联社

联系人:万文海,电话:0886-3623059

地址:怒江州泸水市穿城路260号,邮编:673199

(三)兰坪县联社

联系人:杨子先,电话:0886-3211883

地址:怒江州兰坪县人民路80号,邮编:671400

(四)福贡县联社

联系人:杨沐钧,电话:0886-3413352

地址: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福兴路 5 号,邮编:673499

(五)贡山县联社

联系人:杨洪京,电话:0886-3511995

地址:怒江州贡山县茨开镇马帮路 2 号,邮编:673599

特此公告

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泸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福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2年1月26日

【责编:李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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