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尊敬的广大市民:
近日,昆明市呈贡区、安宁市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发生疫情,为有效控制新冠病毒疫情传播风险,精准做好全市“外防输入”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紧急提醒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态势,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
二、凡近14天内有昆明市呈贡区、安宁市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旅居史人员进入泸水辖区的(以行程卡14天内轨迹为准),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泸水辖区后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并到就近医疗机构做一次核酸检测(单采单检),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监管。
三、对有疫情地区旅居史即将来(返)泸人员,要提前向目的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提示来(返)泸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四、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省外和边境县(市)来(返)泸人员按原有防控措施执行。
五、广大市民要时刻关注自身及家人朋友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以来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六、凡拒不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泸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