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的工作要求,怒江州抽调10名州级中青班学员和31名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业务骨干,组建5个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与省委专项巡视同步进驻州级和各县(市)涉粮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在工作中怒江着力构建五项联动机制,畅通州县(市)信息互通渠道,规范工作联动,落实省委指导督导组工作建议切实做好省、州(市)、县(市)三级联动,推进全州涉粮问题专项巡察走深走实。
建立情况定期沟通机制。为有效有力推动专项巡察深入开展,各县(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每周五向州委涉粮专项巡察组汇报工作开展进度,提供被巡察单位及涉粮领域相关问题线索和检举控告等信息,以便于州委巡察机构全面掌握情况,开展全面性、系统性分析研判,对专项巡察及时提出意见要求,同时通过上下沟通联动使州级和县(市)专项巡察组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涉粮领域情况,带着问题去巡察,保证巡察监督实效。
建立重要线索通报机制。为有效发挥“形成震慑”的巡察利剑作用,实行专项巡察“双报告”制度,各县(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发现重要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市)委报告,同时一并向州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汇报相关情况,便于州、县(市)及时沟通协调,会商处置,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后续处理等工作得到妥善处置。
建立配合延伸巡察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州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下沉调研,各县(市)委巡察办、各县(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负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紧密协作,不断提升工作合力和效能。
建立问题相互核实机制。为实现信息共享,做到相互印证,推动工作联动,有效凝聚巡察监督发现问题的工作合力,州、县(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遇到需要上级或下级巡察机构协助了解核实的情况时,分级向本级党委巡察办报告,由向本级党委巡察办及时协调巡察组协助核实。
建立随时沟通联系机制。为便于互相取经、传授经验,提醒告知、提高效率,州、县(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领导及工作人员24小时保证手机畅通,州级和县市专项巡察组之间可以随时进行电话沟通联系,确保重要信息第一时间沟通、重要问题第一时间报告、重要线索第一处理,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
(州委巡察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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