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与你同行 创建从我做起——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2021-10-17 17:35:41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文明与你同行  创建从我做起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您好!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心愿!文明城市创建,我们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自我市2010年提出创建云南省文明县城并成功荣获云南省第一批文明县城提名奖以来,之后每三年一届的云南省文明县城(或文明城市)的创建,我市在历届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均成功被命名或继续保留此荣誉称号! 2021年是第五届云南省文明城市的评比以及对云南省往届文明城市进行复查测评之年!今年我市将迎来新一轮文明城市的复查测评!在此,我们诚邀您关注文明城市创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呵护文明城市创建,为文明点赞,为泸水加油!

一、做文明礼仪的践行者

以身作则,劝导他人。不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不干扰他人生活;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涂乱画,不攀折花木、踩踏草坪;保持市容市貌干净整洁,不乱丢果皮、纸屑、烟蒂,不随地吐痰;文明养宠,遛狗牵狗绳,及时处置宠物排泄物;友善对待来泸人员,耐心热情回应陌生人的问路、求助。

二、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

发光发热,引领风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参与“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行动,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不乱停乱放、使用公筷公勺,节约粮食、提高自身文明修养,养成良好上网习惯;积极参加单位或社区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群众性活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邻里互助、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做文明新风的弘扬者

遵章守礼,传播文明。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养成好学习、重礼仪、讲文明、守公德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市民,在单位中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中做一个好成员,在楼院里做一个好邻里,在学校中做一个好学生;自觉学习崇尚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广泛传递社会正能量。

亲爱的市民朋友,泸水是我们生于此、长于此、奋斗于此的家园。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需要每一位市民朋友的包容、理解、关注和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文明城市的“参与者”,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县城增光添彩,为泸水市争创国家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贡献力量。

泸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6日

【责编:杨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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