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由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抽派的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省级验收组到怒江州,现场检查验收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验收组先后深入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怒江州财政局、怒江传媒中心开展现场检查。

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验收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参观校史馆,深入细致地了解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情况。在怒江州财政局,验收组参观了州财政局制作的宣传栏、展板,听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全方位查验了怒江州财政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在怒江传媒中心,在解说人员的介绍引领下,验收组通过观看视频、专题片,参观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长廊,查看资料、台账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怒江传媒中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验收组对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怒江州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过程,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过程,是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工作,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各民族智慧和力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通过开展创建工作,使感党恩、听党恩、跟党走,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在怒江州各族人民中植根人心,代代相传。

据了解,8月9日至14日,验收组将对怒江州的8个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进行实地验收。
怒江传媒中心记者:李芳兰 和秋云
责任编辑:彭四福
审核:孙盛仙
终审:熊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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