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辍学失学学生举报奖励公告

2020-10-12 18:05:41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有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政策要求,决定对我州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学生进行有奖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定义

(一)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指6-15周岁年龄

段的儿童少年。即出生日期2005年8月31日后,2014年8月31日前。

(二)辍学:指学生中途停止上学连续一个月以上(
正常病假除外)为辍学生。

(三)失学:有本地户籍,但从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材料: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县(市)、乡(镇)、村(组),监护人姓名及具体辍学失学情况。

(二)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情况信息,谎报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联合辍学、失学学生或其相关监护人骗取奖励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举报内容为同一线索的,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奖励,奖励第一位举报人,后面举报人不予奖励;接受举报的机关对举报人的一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三、举报奖励

对举报辍学、失学学生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每人次500元。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书面、电话方式进行举报。

州级举报电话:0886-3623349。

书面举报地址:泸水市六库镇向阳南路67号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怒江州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怒江州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12日

【责编:杨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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