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牢记国耻,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防灾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使市民了解和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州人民政府定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15组织开展全州四县市城市规划区内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试鸣活动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10:15,主要演习四个警种。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04—10:07为空袭警报;10:08—10:11为灾情警报;10:12—10:15为解除警报。
二、试鸣信号
(一)预先警报:在发现敌方对我方有攻击预兆时鸣放,要求市民开始疏散,鸣放方式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3为一个周期。
(二)空袭警报:在发现敌方将要攻击时鸣放,鸣放方式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三)灾情警报:在发现特大灾情需要警报时鸣放,鸣放方式为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四)解除警报:在空袭或战情暂时缓解时鸣放,鸣放方式为连续鸣响3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依法组织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希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及时向干部职工、市民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试鸣过程中正常的工作、生活、学习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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