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议 书

2020-09-14 09:12:25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全州各行业干部群众、学校师生:

大力推广普及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赋予全体公民的义务和职责。说普通话,做文明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扶贫先扶智,扶智先通语。推广普通话,是脱贫攻坚、推动贫困人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桥梁,也是加强教育扶贫的重要举措和有效助推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推普”成为脱贫攻坚的助推器,使规范用语成为自觉行为。为此,我们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坚持推广普通话“以党政机关为龙头、学校为基础、新闻媒体为榜样、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的方略,充分调动各语言文字工作相关部门积极性,各负其责,各尽其力,从本部门和本行业的特点出发,加大本领域推广普及力度。

二、切实发挥党政机关的表率作用。认真执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开会时倡导讲普通话,平时工作中也要积极主动讲普通话,使机关内部讲普通话成为常态。

三、有效发挥新闻媒体榜样作用。创新载体,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结合日常推普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手机报、短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形成全民学说普通话的热潮,提高推普工作宣传力度和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

四、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对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自觉讲普通话,起好窗口示范作用。

五、提升学校学讲普通话的主阵地作用。发挥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的作用,确保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成为教育教学和校园生活的基本用语用字,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和应用环境。

六、全面开展“小手拉大手,推普一起走”活动。依托学校,发挥中小学、幼儿园对社会和家庭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小手牵大手,推普一起走”的良好互动模式,有效引导家长学讲普通话。

七、积极发挥基层推普脱贫工作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国家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要率先垂范,带头讲好普通话。引导群众学好、说好普通话,形成讲普通话、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风尚。

通语立志,筑梦前行。语言是工具、是桥梁。说好普通话,建设文明怒江、美丽怒江,共同奔小康,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讲普通话、做文明人的浓郁氛围,以实际行动讲普通话、做文明人,打造美丽怒江的良好形象。

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怒江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

【责编:姬政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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