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怒江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关于在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以城市为载体,不断扩大省级卫生乡镇覆盖面,在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和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人居环境提升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开展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以及卫生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创建、推进工作,努力打造人人满意的卫生城市;要以机关为窗口,按照卫生城市创建和无烟机关创建的要求,切实加强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建设,努力打造人人满意政府机关;以农村为主战场,围绕村庄公共区域“一拆除、四有、一提升、一消除”,聚焦农村场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等六项内容重点攻坚、分类实施、递次推进,努力打造人人满意农村环境;以家庭为基点,围绕“扫干净、码整齐、收通透”的原则,持续开展“四有五净一规范”家居内务管理提升工作,努力打造人人满意家庭环境;以医院为示范,将形式多样的爱国卫生运动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和环境整治两手抓,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努力打造人人满意就医环境;以责任为保障,提高思想认识、找准工作定位,把爱国卫生运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中,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责编 杨晓明 审核 丰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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