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怒江州纳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10万贫困群众基本实现搬迁入住,许多少数民族群众告别吊脚楼和木楞房,搬进设施完善的现代化住宅小区。但长期以来,由于受居住环境和生活习惯的制约,怒江部分地区群众居家环境“脏乱差”的现象较为普遍,搬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居住后,群众卫生习惯不好、精气神不足、作息不规律、上进心不足等现象也屡见不鲜。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力抓手,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打赢深度贫困歼灭战扶贫战略的关键举措。因此,易地搬迁不应当只是简简单单的“异地搬迁”“挪窝工程”,而应该是一次彻底的搬迁,是一个思想观念大转变、就业渠道大拓展、文明程度大进步、经济发展大跨越、生活品质大提升的历史性工程。要实现上述目标,就要做好以下几件事。
引导群众改变落后的思想观念,实现思想观念“脱贫”。脱贫攻坚既是群众摆脱贫穷的过程,也是精神面貌、乡风民俗、生活习惯不断更新的过程。不仅要做好物质上的帮扶,更要注重在思想认识层面上的“扶志”。引导群众改变落后的思想观念,破除陈规陋习育新风,最终让贫困群众真正过上“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幸福生活。
引导搬迁群众多渠道增加收入,实现经济收入“脱贫” 。要引导群众改变“小进则满”“小富即安”的思想,鼓励搬迁群众多渠道增加收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前,全州落实生态公益性岗位4.01万个,带动12.35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建成46个扶贫车间,组建182个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覆盖率达96%;建成安置点扶贫车间30个,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州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实现就业35923人,实现户均1.42人就业。但要实现搬迁群众稳定长远的目标,关键还是要增强易地搬迁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引导搬迁群众多渠道增加收入,实现经济收入“脱贫”。鼓励有能力的中青年外出务工增加收入、采取“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吸纳无法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引导有经济头脑的搬迁群众从事力所能及的各种经营,等等,让搬迁群众从“要我就业”顺利过渡到“我要就业”,最终靠自己的力量过上幸福生活。
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实现生活习惯“脱贫”。俗话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只有家里整洁了,精气神提上去了,才会更加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欲望。因此,要时刻提醒搬迁群众养成并保持良好的文明健康生活习惯,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贫困群众从思想上改变旧习陋习观念,既要注重“面子”,也要抓好“里子”,达到“内外兼修”“里外”和谐统一,让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颜值”与“气质”相得益彰。
引导搬迁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提振精气神,实现精神层面“脱贫”。要教育引导群众摒弃“等靠要”的落后观念,树立脱贫光荣、懒惰可耻的意识和“宁可苦干、决不苦熬”的奋斗精神,让贫困群众首先在精神层面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大家积极向上,乐观生活,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最终实现真脱贫、不返贫,让搬迁群众真正成为新生活的主人。
责编 李畅 审核 丰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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