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云政办发〔2012〕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能吃上放心营养餐,泸水县多个职能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深入全县各乡镇中小学,监督指导营养餐的实施工作,强化了营养餐工作的食品安全。
泸水县是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首批试点县之一。为推进计划实施,该县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等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的泸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相关学校实施好营养餐改善工作,并做好食品采购台帐;要有专用储藏室,储藏室要做到“五防”,同时做好留样制度,并有留样记录;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全力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还公布了监管举报电话:0886-3633535、3621814。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